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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印发《2018年北海分局海域监管工作方案》

编译者:liguiju发布时间:2018-4-10点击量:4898 来源栏目:政策法规

近日,北海分局印发《2018年北海分局海域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组织北海分局海域动态监管相关单位贯彻执行。《方案》紧紧围绕海域综合管理和海域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逐步构建海区分局为中枢环节的国家海域监管体系为目标,以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海域动态监视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对国家海洋局布置的海域监管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

  《方案》明确了北海区海域动管中心的建设要求和北海分局海域动管体系的职责分工,北海分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组织北海监测中心、北海信息中心、北海计量中心、北海技术保障中心、北海勘察院以及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和青岛5个中心站按照分工共同做好海域监管相关工作。

  《方案》提出了海域动态监管队伍建设要求,海域动态监管相关单位确定海域动态监管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加强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加强海域动态监管与执法监管的沟通协作,组织动态监管和执法监管有关单位填报工作联络表。根据《方案》执行进展,北海分局目前已建立近百人的海域动态监管队伍。

  《方案》规定了国管围填海项目动态监视监测和后评估、海域使用疑点疑区核查、海岸线动态监管、闲置未利用围填海监管、海底电缆管道审批监管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求按时完成相关任务,做到海域监管全覆盖、岸线监测全覆盖、海底电缆管道监管全覆盖。

  《方案》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档案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列举了能力建设有关举措,为2018年海域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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